整本書的寫作手法是淡遠的,由兩個主人翁-被偷的七歲男孩(A-袋)和取而代之的妖精(化身後的亨利-戴)分別以淡遠回憶的口氣述說著心境。

 

如果以科學的角度來解讀的話當然有許多不合邏輯處,然而科學不是人生的全部,人性的複雜幽微、人世的驚奇百變都不是科學能全盤表述。

 

 

換到人間過活的妖精,過去(生)也是被偷的孩子,他要學會人世生活的種種技能,要學會適切的與人們互動,同時要讓與生(偷)俱來的潛能在此生展現。這不正是我們所有生而為人的每一個人在這人世的宿命嗎?我們每個人也都是『偷』來人間的妖精,我們正是一生又一生『偷』胎轉世者。每一世我們扮演一個角色,在每個投入的角色中我們必須要學會那個角色早被設定、被期待的演出,而如果還能和那來自遙遠前世的記憶連上線,我們可以活得比較不心虛,活得較篤定,我們知道所來處。

 

沒有恨。不論經歷多少的苦痛,不論環境有多糟,兩個身處各自世界的生命都在其中找尋所愛,人間與林下皆然,愛情與親情使生命得以延續。整本書沒有一個「恨」字,被偷的孩子被迫要過森林中「人下人」的日子,不老的容顏、延長的歲月其實是無盡的等待,這樣的生命即便永恆又有何意義?如果不是在其中找到愛那樣的生命那堪煎熬?

 

愛情是這麼美好,可以讓困厄乾枯的生命得以滋潤、讓平凡成為可以接受的狀態,甚且可以變化為美好。然而現實人世裡卻有著多少的怨偶!為什麼起初美好的兩情相悅會在時間流裡變味、變質,終至目光沒有交集、形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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