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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生活中總覺得自己還算是不錯的一個人,不怎麼貪(不敢說完全不貪,這是標準尺度的問題),不怎麼自私(同上理),願意與人分享美好的擁有,然而只要和某些人一映照,就宛如站到照妖鏡前,原形畢露,無處可藏身的窘迫。

 

當年讀心理大師容格的自傳-《回億.夢.省思》,對容格宛如浩浩大洋、深不可測又澎湃豐厚的生命風華,嘆為觀止。最近讀《最後的演講》也對作者蘭迪‧鮑許有如頑童的天真與慧黠,一生才氣如暗夜光華四射的煙火,真的是自嘆不如。容格與鮑許都學有所成,也都在其專業領域上影響後世,這樣的人像天邊的星,有點神聖有點遠。

 

近在台灣也有個人物,不那麼神聖、不那麼遠,卻還是讓人與之照面時自慚形穢

他走了一條別人不走的路~翻山越嶺:一堂120公里 的英文課

http://www.cm.nctu.edu.tw/news/news.php?Sn=412

一個四十歲的人,沒有房子、車子、沒有任何生涯規畫,卻一點也不擔心,三年如一日,每週一次,騎單車單程就需要八個小時,必須天不亮的三、四點鐘就開始上路,騎過一山又一山,為上一堂山中泰雅族孩子的英文課。三年,無休,無誤,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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