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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和家人一起參加他那一班朋友的聚會,家人無意中透露我有寫部落格的習慣,朋友中就有人馬上開口要部落格網址,我笑回「不能給」,「為什麼?我可以幫你衝人氣、點閱率。」,「我不在乎人氣」。

這人不死心,大夥聊了好一會兒了,他居然拿了張紙寫下幾個字,然後遞了過來說:「我是男生,比較大方,給妳我的部落格,隨你上去流覽,愛看多久就看多久」我一面接、一面笑、一面說:「別用激將法,對我不管用,說不給看就是不給看」。

隨後怕他尷尬,就解釋給他聽:「因為我的部落格形同『半日記』,想盡可能真實的寫下心中的感受,所以上我部落格的人,除了三、四位好友外,純是有緣人,我們不曾見過面,也互相不知對方是誰,我想盡可能維持這樣的局面才能暢所欲言,就請包容啦!」

 

當初寫部落格純粹是有感於自己的糊里糊塗過日子,生活中容或有感,也很快的忘得一乾二淨。
後來一路寫下來,心情出現幾番轉折,病中的心情格外讓人覺得生命是這般脆弱,認認真真的活到頭來卻蒙上「一場空」的強烈對比,於是存著想要有朋友可以在我離去時多少也能成為一個「我曾活過」的見證,所以就告知那麼幾位好友有這塊園地。
但寫著、寫著,有時又觸及了好友本身,或我們共同認識、一眼就可以認出文章中說的是誰的「危險」,那時也曾顧慮過,曾想過就來把部落格搬家,以便更可以暢所欲言的念頭,後來還是作罷。為甚麼?

 

因為:
可以讓我坦白告以有這塊園地的朋友,基本上我有幾分信心在,信他們知我這個人,不論我所寫的是涉及他們本人或我們共同的朋友,他們都知我絕無惡意,甚且就因為我心看重方下筆為文。
那,難道就這麼三、四位現實生活中的朋友才能對我有這樣的信心嗎?也不是。現實生活中知我、容我者當不只此數,只不過越是要暢所欲言就越要能擺脫「面具」,面具有時還真像穿在身上的衣服,誰願意眾目睽睽下衣不蔽體?多尷尬啊!所以在大部份的朋友前我不願意「赤身裸體」,沒錯!就是赤身裸體,因為坦露。

 

但那三、四位現實生活中知道我是誰、讀我部落格文章的朋友呢?

呵呵呵~ ~ ~我跟自己說人不可能一直維持住某個體重一直不變的吧,至少我就不行,一下胖、一下瘦,正常啊!所以我有時會這樣、有時會那樣,正常啊!

 

就是這麼轉啊轉的心情,部落格的文章一篇又一篇的寫下來,記錄著一個糊里糊塗過人生,回頭想好好彌補一下缺失的女子居然也寫下了幾百篇的短文,不是甚麼可以藏諸名山之作,尤其在現在網路通行無阻礙的年代資訊隨處都是,我圖的只是「一吐為快」的暢然。

 

所以啊,先生!請容小女子這廂保留,這部落格我只留給有緣路過還能投機的朋友,至於您,我們還是先生酒會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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