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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網友的這篇文心裡說不出的感覺,這人間形形色色的人與事,如果不是眼見、耳聞了,還真無法想像。

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又覺得很煩,那是痛苦;
可以用快樂的心做不想做的事,那是智慧;
做自己想做的事,卻很無奈,那是不夠知足;
可以用快樂的心做自己想做的事,那叫幸福。

好簡傑的定義。

 能幸福最是所求,若不能那就求智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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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