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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和一位朋友談及她的貓咪。
這貓是附近的流浪貓,朋友好心供給一陣子的食物,貓兒從此就落腳在她院子裡。貓兒的糞便成了鄰居的困擾,朋友家中已有一頭貓無法再帶進家中,只好託人聯絡<流浪動物之家>,先給貓兒結紮再送上些錢後才送往動物之家。
不過聽說從此必須關在籠子裡,再無法出來自由活動。
朋友一面說一面難過的自責著,自己憑甚麼可以決定貓兒的一生?手術台上被上了麻藥舌頭微吐的貓兒臉一直映在眼前。

 

我可以體會這份難過的心和追悔。
為什麼宗教界不做、不正視這個社會到處都有的貓狗問題?別說「人都救不完了,還救貓、狗!」
好!那就人與貓狗都來救。
不要蓋寺廟(教堂)、不要一場又一場的法事、不要上一課又一課的法義講析,自家身邊就可以真刀實槍的把教義給活出來。

 

我不知道基督教或天主教、回教如何看待貓狗與人的關係,但我所認識的佛教,如果沒有錯誤認知的話,寺廟是不給養動物的,說是「不要有感情牽扯」。我討厭這個說法,真的討厭。

 

如果佛教真信「眾生皆有靈性」,貓狗是比人更弱勢、更低能耐的靈,生活中也早讓人會得牠們的靈性,為什麼牠們必須在垃圾堆裡覓食、在污穢的角落裡窩身?為什麼人只會坐視、驅趕?或者就是一通電話給捕狗隊來個安樂死?


現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垃圾車都改採某個佛教團體做垃圾分類環保的歌曲了,這個團體對垃圾分類不遣餘力,也真的做出一點成績來。
如果這個人數眾多組織儼然的大團體可以登高一呼,我想這個社會對貓與狗的觀念一定可以改觀,街上四處行走、流浪,隨時隨地被趨趕、棒打的現象會大量減少,為什麼不做?


因為貓狗低賤嗎?佛教《本生紀》中提到一則佛陀前生的故事:
當時一隻鴿子正被老鷹追得無處躲,一見到佛陀居然渾身發抖的躲到他懷裡,佛陀不忍心,替鴿子向老鷹求情放牠一命,老鷹不答應,說自己晚餐沒了,怎行?
身無分文的佛陀只好割自己肉給老鷹,一次又一次的加重割肉的份量(稱肉的天平老是倒向鴿子那一邊),老鷹都不滿意,最後是整個人坐了上去,那用來稱肉的秤子才平了。
以前剛讀此文時內心裡升起的是「真是『漫畫』!騙小孩嗎?」

前不久正要上香時突然明白了過來,原來這文要表達的是「生命等價無貴賤」

 

既是佛經上都有的教示,為什麼歷年來佛教人都做不到,還要說是「怕有感情不能養」?

多麼、多麼希望以宗教的力量登高一呼,這個人間的苦相如果能夠消失,或者說如果可以稍減,受苦的性靈會大大減少,整個社會的氛圍會大大的不同,祥和的、溫柔的空氣會讓生活其間的人們安穩平和,心會柔、會安、會有處可放。

這樣會不好嗎?不是很好嗎?

 

拜託老天你聽一聽這樣的聲音,阿貓「喵喵」、阿狗「汪汪」,牠們都在說「謝謝你!真的謝謝你!親愛的人們、親愛的老天,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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