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於某些不合理、不人道的事物會有厭惡、不忍、的情緒與「吾不為」的決斷或許是需要許許多多的前準備功夫才能養成,只是我們沒察覺到這些功夫的存在而已。
遠在來到那個讓人心痛、心碎的決定點前,各人的生命經驗就已經在教人熟可為、熟不可為,對世相的感受力也在蘊育著。
到瑪妮的部落格發現最近的兩篇文章都貼有影音檔,一關於阿富汗的童妓(男女皆有),一關於印度、尼泊爾的女孩、少女被誘拐下藥成性奴的報導。
一雙雙明亮無邪的眼神映照著人間最黑暗的角落、最見不得光的做為,心在這裡碎了,而讓人心碎的是跟這些孩子一樣~~有著人樣的人,男女都有。
孩子的心碎了,看影片的人心也碎,但是為什麼人口買賣還能進行,而且還是大宗生意?
不論是買賣人口者、下藥者、行刑者、嫖妓者的心都沒有感覺。
就算有的話也是鈔票進口袋的快感、生理發洩時的快感、發現新貨時的快感。
為什麼同樣是人卻差那麼多?
這些心碎的製造者把眼前的殘忍當社會百態中的一景罷了,他們有『正當』的理由「人嘛!甚麼錢都有人賺」、「少我一個也不會改變任何情況」、「做這個的又不是只有我」、甚至於「我是在做好事,讓她(他)有錢賺,要不,他會餓死呢。」
對同一件事,為什麼人與人的差異性那麼的大?
不忍的人在生命的前期就已學習到某些「東西」(不知道該如何稱呼,不想用「德」之類的語辭),其人內在有某種「厚度」,一種可以體會他者悲苦的能力,善感、善體諒。
會不會是跟先天氣質有關?我不愛這樣「玄」的觀點,寧可採用更實在也更合邏輯的觀點:此生經驗裡的每一時、每一刻人都在累積個人的資糧~~一種看待人世的眼光。
為非者、傷人者、底層社會的暴力者(高層社會也有許多披人皮的狼呢)他們的生命經驗即或時時的與人世最最悲苦的人兒相纏繞,然而內在根深柢固的「無感」、「想當然爾」早就讓心房成了絕緣體。
這個人間形形色色的人種各懷其心,心之不同各如其面,我們和各種不同的人、不同的心分享這個世間。
黑暗與光明同是一天的一半,永夜與永晝只存在南北極地的某段時光中,宗教中的「天堂」與「地獄」是否也只是這個宇宙某個時空中短暫存在的現象?
天堂還在遙遠的彼端,不敢妄想在人間找到天堂、建立天堂,但人間可不可以不是地獄?
不要把不合理、殘忍的諸種現象當成是理所當然的存在,當成是再怎麼樣努力也無法避免的存在,那麼至少可以讓一些弱勢者少受一些苦、多一點人間的溫情。
瑪妮的文章標題是<那天我的神死了>,我跟她回應「我的神常常死後又復活,復活之後又死去」。
是!我的神常在人間的醜陋中死去,又在種種美好的事物中甦活了過來,一朵盛開的花、一株石縫中的小樹苗、一輪將落未落的金陽、一座座連綿不斷的遠山、一波波近了又遠去的海浪花、一畦畦農家的稻作等等,都能叫睡死了的神活了過來。
其中最美、最動我心的是在小小人物身上看見自己的能力,耶穌基督說「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真美!哈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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