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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正對海老心中的良知納悶著,(中國對「良知」的說法以 王陽明 先生的「致良知」較廣為人知,但一向都嫌它的解說太過冗長而不耐細讀。)
雖然自心隱約有著對「良知」的概念,但純是『想當然爾』,尚未形諸任何的篇章,就看到書中第四十二頁:
『良知並非以一種高於社群的方式存在,相反地,良知所蘊含的所有信念及衍生出來的盲目行為,都是為了服務社群而存在。』

 

哈哈哈!太好了!不謀而合。

本來嘛!每個人的良知未必都完全相同啊!豈不聞受盡委屈的人會對那施予者說句:「你到底有沒有良心(知)啊?」?那聽聞的人一定覺得自己頂有良心(知)的,誰會認為自己沒良心?!

 

海老甚至在同一頁清楚的說出『良知是由我們歸屬的社群所決定』,『無論是良知正面或是負面的感受都在滿足同樣的目的:引導人們朝向歸屬社群的方向。』

這就又來到海老之前所說的:人在關係中一再尋求的歸屬/平衡 /序位。

 

沒有人一起慶祝,成功就會空虛;身邊無人給予安慰,失敗就會變得更加難受。(錄自《你拿什麼定義自己》一書)
只要是群居型的動物離群索居就意味著死路一條。
人絕對是群居的動物,不論我們的文明進展到何種程度,我們需要有他人的存在,與之為伴、為伍。

 

在所有的情況中,『良知』都是在對我們重要的社群中,關注著「歸屬感」和「愛」以及恐懼、分離和失落等議題。

海老的良知解說深獲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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