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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會甫結束,探討薩提爾與相關心理工作理論(事實上進行時對薩提爾的部份倒用得不多,反而類似海寧格的手法再加上聽析與深層溝通。)。
藉著六次的半讀書、半工作坊的方式,略窺了一些這些手法如何進行人類心靈世界的探索。
到底是否真如所進行的「結論」我是存疑的,因之當機構開了兩天的工作坊(其中一天是三月份的改期,接下來五、 六兩 個月份都還有各一次的進行),也決定要到場再看個仔細。

 

糊塗人老做糊塗事,一直以為自己報名參加的是薩提爾工作坊(我對薩式接受度高)到了場才知道是海寧格的。
海氏的『過去歷史的相關人士對個人生命的無形影響』,我一直不是那麼肯定,凡走過必留下足跡是勿須質疑,但生命一定會因之而卡住嗎?一定要透過這些個手法才能釋懷?說不定也無法釋懷呢!

所以得知到場的是海氏的工作坊時愣了一下,但既來之則安之,就安在座位上開始上起兩天的工作坊了。

 

工作坊由一男、一女合作帶領,年紀在四十歲上下,男的沉穩、女的強勢。兩人都說自己受惠於海氏的學說與工作坊,也都在此領域多年,累積不少實際案例的處理經驗。


海氏理論是人類的動力來自愛、來自家庭,家庭有愛的序位,不容逾越
一旦逾越,成員之間必有扭曲存在,這份扭曲會隨著時間與新關係的加入而越發的變形與多樣面貌。當一代有愛的扭曲出現時,從此代代可能都會出現相同的問題,這稱為隱藏模式。海氏認為找出這個隱藏的模式雖然未必能完全解決問題,但只要當事者看到了它,就能有一部份的自主性,而不再是身不由己的隨之反應。

 

所謂的愛的序位很像我們老祖宗所說的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這五倫,老 祖宗說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司其位。這是一個各自站在自己該有的位子做該做的事的理想圖,一旦有人逾越、篡位,整個系統(相關人氏自然形成一個系統)就會扭曲、出錯。

海氏的理論做為東方人我們是不陌生的,只不過如果把所有的狀況都牽扯到已過世的先人或在這個家族系統中缺席的人士(或因送養、或因離婚、或有性關係卻分手、或早夭、自殺、他殺、離家),我是打問號的,即使是看了兩天工作坊的「成果」。

 

海氏相信宇宙中自有一份力量,即使相隔數代,都還能藉著對後代子孫的做用而使遺憾能被看見,從而得到救贖與彌補。

台灣社會對人的困境有一種古老的做法,就是當人身體、事業、婚姻、工作等出現問題,卻一直無法以正常手法解決時,就會求神問卜,而神明的指示往往會出現是「某個死去的祖先不得安寧,借著這個事件要子孫做哪些動作或超度」之類的說法。
到底是真、是假?我沒有功力判定,照著說法去實行的人也是在求心安與問題的可能解套罷了。

 

我在現場的觀看過程中不時的連想到民間的這個說法、做法,中國古老的文化借著海氏的推廣又一次的「回魂」。
只不過海氏處理人的心理層面,而我們古老的文化處理的是事件。
心理層面的出現於人的社會成了「顯學」也只是這近百年才有的趨勢與現象。


進行的手法:

想解決自身問題者出列,稱之為案主,找一個代表自己到場子中間,再找一個人代表與自己相關的人(視問題性質而定),也到場中,彼此眼神注視,去感覺身體出現的反應,主導者再憑自己的經驗與感應一路『誘發』反應與發問,情節會一路推展。(上場角色也可能出現多人,只要主持人認為有需要,於是一場家庭劇就會在大眾眼前開展。)

 

事實是如何?真的如場子中央所演出的嗎?

時間點一過去,歷史不會完全鉅細靡遺的在我們眼前重演一遍,所以「真實」有時不是那麼真實,是加上後人的「揣測」與「想像」,這就成了「真實」中有「虛幻」的弔詭,所以場子中進行的到底有幾分真實不是那麼重要,雖然我們常會一直要緊抓住「真實」這樣的概念。

場子中發生的情節是否真是事實?也許不是,也許根本只就是現場借著一點蛛絲馬跡而掰出來的劇本罷了,重點是當事者可以借此得到情緒的抒發或自以為找到一個「為什麼」的答案。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說的是人人都有一顆心,當碰上某些事件觸動心房時,人的反應大約也不出幾類,也就是說在人心底層大家是相去不遠的,不論是當事者也罷、或旁觀者也罷,面對生命的課題(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等佛教所說的八苦),不拘是誰都會是悲痛的。
所以上場的代表、旁觀的群眾,對於發生的情節所起的反應總是大同小異。

 

如果說經過這樣的處理當事者可以從此找到重新上路的勇氣與能量,那真是再好不過,不需去計較事實是怎麼回事。
問題是在場中我看見有人不斷的參加這一類的工作坊、不斷的放聲大哭,不禁讓我想到:「到底要進行幾次才夠呢?」的問題。
會不會成了另一類的上癮?不論是當事者或代表,在處理的過程中或多或少成了焦點,而這麼一份被注目的「份量感」對某些個渴求成為somebody的人來說,不正是所求得遂的痛快嗎?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要加入這樣的場合,來滿足現實生活中不被看見或被看得不夠多的缺憾。

 

對於那些個不是藉著這樣的場合來滿足「表現慾」者我也存有疑惑。

有一種說法是「問題太大、傷痕太深者須要多次的處理」,又說「不拘現場進行的情節是否為真,重點不在事實如何而是當事者所認定的就是事實」。
對於這兩種說法我都不反對,問題是到底這麼傷心、傷神、費力的工作要進行到幾時才夠?要到何時才能放手,讓生命的傷痛隨風而去?

 

對!就是放手、放下,要在日常生活中面對著心中的缺憾學習與之「良性共處」,不會遺忘,但能夠平靜接受自己的生命劇本,能學著把缺憾還諸天地
放手、放下的功夫來自於一個更高、也更寬廣的視野,而不是一味的告訴自己「放下、放下」,這是不可能放下的,只會才下眉頭、又上心頭。

 

天地有情也有缺憾,做為處身其中的凡人所能做的,我想就是常常心向自然,回歸我們所來處的大化,高天大地好山好水是我身心所寄處,學著打開心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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