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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讀金剛經,被「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類似的話語弄得頭昏腦脹。世界就在你我眼前呈現,怎麼有可能既是眼中的「世界」又是「非世界」,肯定之後再加否定,否定之後又復肯定。

 

那天經歷了驚心動魄的「強盜」追逐(還是滿心不情願說是強盜)後,對這個「繞口」的說法彷彿懂得了一些些的皮毛。
同一個時間和空間: 十月十五日 中午十二點十分,鳳中的宿舍長巷,對所有的參與者來說,我們處於同一個世界。

 

偷兒當下看到的是財物,是可以換取毒品一舒毒癮的好機會,是主人進屋的驚恐害怕,是逃命的急迫,是急於脫身的鑽營。


屋主看到的是寶貝要失去的危險,是奮力搶救的必要,是存摺印鑑落入宵小之手的後患,是多年積蓄成泡影的幻滅。

 

做為與屋主一同回家的友人的我,看到的是朋友的危險,是我一再警告她而終於實現的惡夢,是怕朋友再度落入危境的可能,而起身追偷兒,想將他繩之以法的「不得不」(如果偷兒不落網,來日又會來偷,朋友生命財物都危險),是看到年輕偷兒的惋惜,是看到自己的兩難,是一路追隨又一路自我質疑:到底為何要緊追不捨?不顧偷兒「放我一馬」的再三哀求。是看到自己已深入骨髓的是非觀-「偷人物者理當受刑」的固著,是看到自己的「既經發心,不達標的不鬆手」的緊咬不放。

當下世界各自受心影牽動反應,同一個世界各自領受不同的況味,雖然乍看是同一時空:正中午短短的時間、長長的巷子,但對我們三人而言,各自造出截然三樣的心情與眼界,當下我們活在不同的世界。不同『心世界』共用時空,所謂『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我試著體會這樣的「分鏡」,對我這麼一個「世界實有」者而言,這樣「分而聚合」的眼界真的不容易。然而細細想來:這些年自己用固化的眼光、唯一的眼光看待人情事理,不自覺中不知道傷了多少人?井底之蛙,我見又深又固,誤事有餘而成事不足。

 

是與非、對與錯,嘴上老是說自己是有彈性的人,自以為常能對事有比較寬廣的角度來包攝,然而強盜案立見分曉,拔腿猛追的那一剎那,除了慮及友人未來可能的後患外,內心一股強烈支撐的念力就是「偷就是不對」。除了這兩股顯性的動力之外,尚有隱性動力存在,那就是:「一經發心要做的事非完成不可」的執著。深刻去看自己追逐偷兒的行為,當然有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義氣,但何嘗沒有愚癡呢?偷兒如果惱羞成怒或狗急跳牆,不是沒有置我於死地的可能。又何嘗不是缺乏「得饒人處且饒人」的薰習呢?如果追偷兒的當下能多一點轉寰的心,能給偷兒一個改過的機會,今天偷兒不會被以強盜罪起訴。

 

當然有人會說這是「婦人之仁」,或者會說有可能偷兒食髓知味、會變本加厲,是有多種可能。然而不也存有可能:偷兒從此洗手嗎?追他的當下我不知偷兒會被判以強盜罪,當時只知是闖空門,這兩罪相差可遠呢。

 

一樁意外的案件卻讓我照見自心的框架與設定,也讓我稍稍看到金剛經的「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此後能不能真的多一點心的轉寰空間,而不只是在嘴上嚷嚷,殷殷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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