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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丟、丟,改屋的過程裡面臨到東西該丟卻不知如何丟、不忍丟的狀況。
事實上我不是隨便買東西的人,出手購買之前常會想到底是「必需品」還是「欲望品」,偶而幾次也會被欲望牽著走,例如多年前看上一座銅製的流水風車,客廳的擺設,當初一見真是動心,花了四千八百元買了下來。
在客廳陳設之後沒多久水車就因水質不佳常生沉澱而停止運轉,卻一直捨不得丟,到現在都還靜靜的坐落在鄉居家中的某個角落裡。

 

大老粗的先生雖然生性儉省,有時卻是想到就買,單是資料夾、卷宗一買就是幾十個,根本用不了那麼多。
兒子也是個「買家」,房間裡堆了許多東西,這回整理房子清理出好多件商標都還沒卸下的襯衫,看了真是不以為然,有幾件被我打包送了人。
女兒比較節省些,但也有時下年輕人追求流行的毛病,不時的買些衣服鞋子,很快櫃子就滿了,得一段時間就清出送走一批。

 

我自己親手買的東西不多,環顧屋子中的「雜物」:
棉被,媽媽買的(還親手做了被套)
衣服,媽媽做的(少數外出服、上班服自行購買)
鍋碗瓢盆,媽媽給的
皮包,弟妹送的(弟妹愛買東西,常買過多)
有些還在用,有些則是打包堆在角落裡,存著「或許將來用得著」的癡念。
最多的是孩子們小時的物品,已經不能再用的東西卻是因著濃濃的念舊心情而無法動手丟棄。

 

物品反映人心,媽媽和兩個孩子在我心目中的份量不言可喻。只是「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現在心亦不可得」金剛經不早有明示嗎?
已經不再適用的東西緊緊抓住的心情到底為哪樁?
不肯丟棄有著過去印記的東西是不是意味著不肯放手一段感情、一段付出的歲月?
是不是越無法再擁有就越下意識的緊緊抓住,是一種反射、一種補償的心情?

 

人生故事有許許多多的版本,到底自己演出的是何種呢?能知道的唯有已經上演的,演好?演壞?終究是演出了,至於那不可知的未來是否會和現在、過去糾纏不清?
一屋子舊物、一屋子濃濃的過去,該留、該丟的標準在哪?

 

丟了舊物是否意味著即將展開不一樣的階段、不一樣的生活面貌?啊!三心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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