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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哪種場合總是出色的她這些年來轉變許多。
職場時的她我不認識,退下場後全力付出的精舍歲月成了南部某僧團的得力助手,卻在大家都倚之不可或缺時毅然出走到十日禪的團體。

 

還是那股一經認定就不回頭的決然,不論僧團出動哪位出家眾或在家白衣都無法叫得她回頭。
也同樣是這股勁在十日禪的團體從一般的禪修參與者很快的成了護法的法工,全天候、全個月、全年份的置身於其中,為心目中的「法」盡心盡力。家可以被壓縮到腦門中的一個角落,非必要不會回南部看一眼,兩個孩子早長成離家了,丈夫是可有可無的存在。

 

十日禪的投入一口氣用掉至少兩年的時光,然後因著某些不想公開的理由,(尊重她就跳過不列),又選擇離開,跟著其中出來的兩名法工開始另一番的追尋之旅。

 

選擇杉林鄉的山中木屋做為下個階段的落腳與修行,獨自一人離開高市的家,一如當年為法工一職離開家一般。
杉林定居時幾度前往山中探視,真是佩服這人的勇氣與承擔,膽小的我是萬萬不會做這樣的冒險與抉擇的。
山中無遮的烈日她曬出一身的銅黑,乍見時很是不捨,心想這人怎麼了?為法需要如此嗎?
想歸想,沒說出口,知道她的個性一經選定再無後悔的餘地,親友一定許多人都說過了,再說只會讓她更孤絕的感受,會離人群更遠。只每回見過面臨走時再三叮嚀保重再保重。

 

定居杉林的三四年間許多當年同在精舍的友人紛紛詫異她的「叛離」,有不少雜音傳到她耳裡,「法是這樣求的嗎?」、「說走就走怎麼這般決離?」她選擇靜默。
有一回她問「對我的做法妳有甚麼看法?我想聽聽妳的」。

 

人在萬花筒的此世生活,日子如走馬燈的千變萬化,會有出世的欲求與行動者不都是現世生活中有所不足、不滿者?人的一生最該負責的對象是自己,既是如此,追尋之旅就是自我的權利,不用造神、不用光環,也不用團體,一切唯自心知,後果也自己擔。

 

言罷,兩人相顧一笑,日頭落在窗前的竹林後,將暗的天光下道別離開,這一別又是一年。

這十多年來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連電話都少,非必要不打,卻無損於連上線時的熟稔感。
對她,某方面我像了解另一個自己一般的再熟悉不過,對一個「擁有過人」者心頭的失落與煎熬滋味此生我大概會是她的「知語者」。

 

杉林毒辣日頭下曬得黝黑的她就在我與其他友人的最後一次到訪時告知即將離開了,要搬到淡水。
先前聽過她說台北三芝是個好去處,幾回從杉林北上都為了在藝術村覓屋安身。
她的藝術天份是怎麼也藏不住的,即使是小小一塊桌墊、一巾窗布、一牆草色、一窗天然的佈置,簡單幾下動手趣味盎然,是他人看了就想學,卻絕對學不來的妙趣天成。

 

杉林隱居時她曾大力推介過一名馬來西亞來的出家人,跟著他走的歲月也有兩年多,把北傳佛法大意通盤重新審視過一番,興奮的說著原來精舍歲月太過制式與框架了,自己太傻,糊里糊塗的過了那些年。那回她口中的高僧終於來到高雄,在她的安排下趕了過去見一面。到的時候一個房間裡已坐滿男男女女的信眾,圍著他四下坐在地上,這人則高坐飯店的床上。

人的緣份吧,只能這樣說。我和這人沒緣份,不只沒緣份還不太以為然,會後匆匆先行離去,怕她問起我的觀感。
還好她急著再趕到台北覓屋,於是就又是半年過去,再見面時她說已脫離此人的團體,因為過從之間看到原先沒看到的「點」。
離開的好。
一直就在想該怎麼跟她說「所跟非人」,還好她自行發現,本來也就不是糊塗人,可以醒轉的。

 

離開之時她說一定要到台北來看她,「是,一定會去看妳,怎麼能不去?」心想。
這個諾言一拖兩年多,總算此行完成了。和三名友人前往淡水山中完成了心願也實現了諾言。
何時再相會?即使她說著「九月再來!咱們泡溫泉去,然後把這趟沒走的地方全給走一趟。」
好友!「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友情不在朝與暮,咱們該相會時自會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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